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政策分析
今年国家再次明确大力发展融资租赁行业,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9月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设定了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的时间表,确定了行业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多项鼓励政策,有望进一步激发行业的发展潜力。《意见》提出行业发展三大目标。一是渗透率显著提高,二是发展龙头企业,三是完善监管体系。《意见》特别提到我国融资租赁渗透率过低的问题。目前我国渗透率约4.14%,大幅低于欧美国家20%-30%的水平。与国际同行比,我国租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意见》要求上述目标期限是2020年,恰好是“十三五”最后一年。《意见》在现在这个时间点发布,有为“十三五”规划定调的意味。要在五年内使行业“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那么“十三五”将会有更多的刺激政策出台,行业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我们测算未来5年我国租赁业务规模将达到10万亿元(目前规模只有3万多亿),市场增长潜力巨大。
《意见》同时提出了行业的引导方向,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和产能转移等。其中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鼓励行业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融资租赁行业一直以来与制造业、运输业广泛合作,在基础建设方面大有用武之地。目前我国在转型时期,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将产生巨大的投资需求,可以为融资租赁行业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鼓励行业“走出去”。《意见》继续鼓励行业实行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跨境业务,特别提到鼓励兼并重组。目前我国行业基础薄弱,要实现五年内跨越式发展,必须空间换时间,通过兼并重组培养龙头企业,才有可能与国际巨头竞争。行业内外针对牌照、优势领域的并购将会变得更加活跃,具备跨境实力的龙头将会涌现。自贸区方面,自贸区从诞生以来就是融资租赁的试验田,已经有多项政策向全国推广。此次《意见》特别提出广东和天津自贸区的监管放宽,体现了两地在融资租赁业创新的先锋地位。《意见》提出了多项宽松措施,包括对部分租赁物降低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资质的要求;简化多种担保物、租赁物的登记制度。以往融资租赁企业为介入卫生、农业领域,要取得相关资质费时费力。此次解除限制有望进一步提升行业经营广度。《意见》还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发债、上市和资产证券化筹措资金。预计未来将有更多融资租赁龙头企业上市,丰富国内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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